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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山西养老金上调标准

本站整理 2018-12-28 15:35

  综投网(www.zt5.com)12月28日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考虑到现实的物价水平,养老金是非常关心的问题。而随着社会相关福利的提升,养老金在前几年也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那么,2019年养老金将会迎来“十五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至3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山西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山西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晋人社厅发〔2018〕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标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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