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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休养老金2020年上调新消息 深圳养老金上调方案

本站整理 2020-06-03 11:20

  综投网(www.zt5.com)06月03日讯

  6月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不仅提高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代缴标准,还加发了高龄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最高加发100元。

  参保范围是哪些人群?

  根据《通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深圳的,不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因为根据广东省人社厅规定,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 60周岁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年缴费档次由十档调整为九档

  调整后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年缴费档次由十档调整为九档(见下图),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但是,参保人未按《通知》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予补贴。参保人可在2020年6月24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参保人逾期没有申请修改的,将按过渡后的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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